新闻中心

打造中国高端电子材料研发创新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科研机构。

综合新闻 媒体报道 科研动态 科技前沿咨询 安全运行 芯科普

人事档案管理知识科普

发布时间:2024-11-08

0.png  

科普背景: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制定并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办发〔2018〕60号)。我院人事档案工作参照该条例执行,本期档案科普将带大家了解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知识。

1.png

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适用范围

条例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依规依法、全面从严;(三)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四)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五)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三、干部人事档案有哪些内容?

序号

分类

主要内容

第一类

履历类材料

《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

第二类

自传和思想类材料

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

第三类

考核鉴定类材料

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

第四类

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

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第五类

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

政治历史情况审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及说明,证明,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等

第六类

党、团类材料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退党、脱党,保留组织关系、恢复组织生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加入或者退出民主党派等

第七类

表彰奖励类材料

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

第八类

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

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干部有失诚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行为形成的记录,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等

第九类

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

工资待遇审批、参加社会保险,录用、聘用、招用、入伍、考察、任免、调配、军队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辞职、辞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遴选、选调、调任、职级晋升,职务、职级套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出国(境)审批,当选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群团组织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等会议代表(委员)及相关职务等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工作调动介绍信,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证件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和体检表等

(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具体内容和分类标准由中央组织部确定)


四、干部人事档案的利用

干部人事档案利用方式主要包括查(借)阅、复制和摘录等。在入党、应聘、工作调动、职称评审、工龄认定、社保办理、退休办理等方面都可能会用到干部人事档案。

2.png

因工作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一)政治审查、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等;

(二)干部录用、聘用、考核、考察、任免、调配、职级晋升、教育培养、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工资待遇、公务员登记备案、退(离)休、社会保险、治丧等;

(三)人才引进、培养、评选、推送等;

(四)巡视、巡察,选人用人检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取证、案件查办等;

(五)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人物传记,举办展览、纪念活动等;

(六)干部日常管理中,熟悉了解干部,研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等;

(七)其他因工作需要利用的事项。

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


五、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程序和要求

(一)查阅单位如实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审批材料,按照程序报单位负责同志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查阅档案应当2人以上,一般均为党员;

(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审批;

(四)在规定时限内查阅。

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借阅单位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归还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认真核对档案材料。 

温馨提示:充分利用干部人事档案的前提是干部人事档案是完整、真实的,这需要个人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实现。本人和形成部门必须如实、规范填写材料,同时在材料形成后主动向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如此才能确保个人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并在维护个人权益时发挥最大效用。


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以下漫画来源:长沙党建公众号)

七、电子材料院人事档案日常管理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包含档案建立、接收、保管、转递、信息化、统计和保密,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归档等。我院人事档案工作主要由人力资源办兼职档案员负责立卷、整理、归档;档案室负责集中保管,协助整理、借阅、调取,并提供指导、服务。院内人事档案统一使用牛皮纸档案袋/盒包装,整齐有序地排放在五节柜或密集架中,避光通风、统一编号。

除调入我院的人事档案外,我院人力资源办还建立了员工工作档案库,含员工入职资料(如录用通知书、简历、个人信息登记表、原单位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体检报告、毕业生三方协议、工作调动介绍信等,具体以个人实际情况为准)、聘用合同、在职期间考核资料、离职资料等。

15.png

(电子材料院部分员工工作档案)

● 内部查阅:

当我院内部需要查阅人事档案或工作档案时,应事先联系人力资源办兼职档案员,由兼职档案员确认人事档案库中是否确有需查阅的资料,如有,则由兼职档案员与档案专员一同前往档案室调取并做好档案借阅登记。人事档案应在档案室内进行查阅,不允许外借(党群专员调取党员资料进行审核工作等特殊情况除外)。

●外部查阅、调取: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政府部门进行劳动监察、司法机关进行案件调查等情况下,需要提供人事档案相关内容时,人力资源办应核实查询单位的合法性和查询人事档案手续的完整性。在确保信息安全和员工隐私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档案材料,并做好查阅记录。

●信息更新:

员工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兼职档案员应及时更新人事档案(如聘用合同续签、员工学历提升、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等资料)。员工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人力资源办在核实后,将新的材料归入档案袋/盒中,并在相应的档案记录中进行修改和标注。

●调动或离职人员档案转递:

16.jpg

特别提醒:

1.人事档案严禁自行携带转递!

2.个人不可以私自拆封查看本人人事档案!如需开具相关证明,可向存档机构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查阅后办理相关服务。


主要参考依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办发〔2018〕60号)


来源:党群监审办公室

编辑:文化宣传办公室

审核:吴晓琳